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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.06.26-药品仿单全面刊载赋形剂,保障民众知药的权利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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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药物管理署(下称食药署)104626日正式公告「药品仿单应刊载赋形剂成分名或品名」,规范已领有西药许可证者(原料药除外),应1041231日前完成仿单刊载赋形剂作业,详细讯息可至食药署网站(www.fda.gov.tw)之「公告资讯」下之「食药署公告」网页查询。

   食药署表示,本次公告为继1021231日起要求高风险药品之注射剂及眼用制剂与103527日要求新送审之西药查验登记案后,进一步全面性要求所有西药药品仿单应标示赋形剂成分名或品名,其目的是使市面上所有药品成分透明化,医疗人员在使用药品时,知悉药品主成分外,并可於仿单中查询所标示之赋形剂,也可让民众在使用指示药品时,避开致敏之成分。

   赋形剂(Excipients)为指药品为了特定的目的,而添加的物质,通常包括稀释剂、色素、矫味剂,及其他添加剂等,并非药品之有效成分(主成分),本身没有药理作用,例如玉米淀粉就是一种常见的赋形剂,这类成分的特性,都是安全且风险很低。然而因个人体质的关系,可能对於药品中赋形剂某些成分(如乳糖)过敏,故在药品仿单(说明书)清楚标示药品所有成分藉以寻找更适合自己的药品,格外重要。

   食药署并已建立药物安全监控机制,主动监控国外药品安全警讯,并侦测我国药物不良反应通报资料,如发现具有安全疑虑药品,立即启动再评估,必要时采取相关风险管控措施,以保障民众用药安全。食药署提醒医疗人员及民众,发现怀疑因使用(服用)药品发生不良反应时,请立即通报卫生福利部建置之全国药物不良反应通报中心,药物不良反应通报专线02-2396-0100,网站:https://adr.fda.gov.tw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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